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湖州市区建设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7〕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构建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城市,扎实推进“平安湖州”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建设湖州市区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平安湖州”的要求,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在全市重点集镇建成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使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在社会治安管理及其他社会综合管理等方面得到充分运用,形成统一协调的动态视频管理、指挥系统。
2. 2007年目标
(1)完成统一规划的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市区建成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点1750个,其中吴兴区 800个,南浔区 650个,湖州开发区200个,太湖度假区100个。
(2)完成市际车辆侦控系统建设;完成现有交通道路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并网联接,建立长效管理和运作机制。
二、建设任务
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部位以及学校、居民住宅区主要出入口的监控点建设维护由各级政府和交通、城建部门承担;金融系统网点等重点单位周边、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车站、医院等单位的监控点建设维护由相关单位承担;居民住宅小区内道路和商业店铺等段点的监控点建设维护要积极调动广大业主和受益人的积极性,探索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社会化,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三、建设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共建原则。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业主)共同参与,确保建设维护工作顺利完成。
坚持需求与应用统一原则。各区和有关部门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根据当地现实需要和长远需要,统筹规划、科学布点,认真制定和实施本地、本部门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
坚持统一标准、科学规划原则。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统一采用“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和标准,即所有新建的视频监控执行《湖州市社会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标准》,实现联网运行、资源共享。要加强资源整合,科学合理改造现有资源,节省资金投入,避免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