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2007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2007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公积金党发〔2007〕5号)


  根据市文明办《2007年省、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点》和市文明委、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有关文明行业和文明机关创建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特制定2007年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增强三力、率先崛起”战略和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争创“三优一满意”为目标,以“强素质、深改革、优服务、促和谐”为主题,大力提倡“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努力提高服务的整体水平。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归集,稳健运作,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拓展创建内涵,创新工作载体,确保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公积金中心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应有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为争创市级文明行业和“全国青年文明号”夯实基础,为实现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有力保障。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保障体系的作用,不断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创建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
  ㈠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为根本,健全学习教育长效机制。要从理想信念教育入手,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要充分利用文明学校进一步宣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和决策部署。要围绕香港回归10周年、建军80周年、党的十七大召开、迎接奥运会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一系列群众性活动。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增强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率先崛起的信念和信心,使“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思想深入人心,并为之奋斗。同时,要根据统一部署,加强员工的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和学习型科室、学习型“窗口”的“五创”活动,扎实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科学发展、共创和谐”、“学党章、明党纪、讲正气、促和谐”三项教育。学习要联系实际,带着工作学,带着问题学,做到边实践、边思考、边提高。
  ㈡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落实年”活动为契机,促进中心效能持续提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意见》,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对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宣传发动,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作风。继续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载体,优化服务环境,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合法、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认真落实强化作风建设的工作措施,通过兼听、广纳、深研等途径开门纳谏,找准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阻碍服务发展的“瓶颈”,把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认认真真定措施,扎扎实实解难题。要结合今年正在开展的“落实年”活动,把管委会决策、中心党组决策落到实处,把“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运转、亲和化服务”落到实处,把已经出台的100多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