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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农民信箱”县(区)管理员工作制度》和《2007年“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⑵乡镇联络站建立情况(2分)。全部建立计2分,未达100%计0分。

  ⑶行政村联络点建立情况(3分)。建立率100%计3分,未达100%计0分。

  ⑷行政村联络点按“八个一”建设情况(13分)。建立率达60%计13分,达70%加3分,达80%加6分,达90%加10分,达100%加15分,未达60%计0分。

  ⒊用户培训情况(25分)。培训任务、应用示范户标准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浙江农民信箱”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204号)要求。

  ⑴乡镇、农口部门联络室信息员(2分)。达100%计2分,未达100%计0分。

  ⑵村信息员(8分)。“浙江农民信箱”信息员资格证书(须经网上考试系统考核合格)获得率达80%计8分,未达80%计0分,达85%加1分,达90%加3分,达100%加5分。

  ⑶应用示范户(7分)。完成任务计7分,未完成计0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10%,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须经网上考试系统考核合格,考试时用户类别选择“示范户”,当年发布个人信件、买卖信息等信箱内容30条以上)。

  ⑷普通用户培训情况(8分)。普通用户参训率未达80%计0分,达80%计8分,达85%另加1分,达90%另加2分,达100%另加4分。普通用户培训中参加并通过网上考试系统考核合格率达20%加2分,达30%加4分,达40%加6分,达50%加8分,达60%以上加12分。

  ⒋公共信息维护(8分)

  ⑴数量(4分)。三县要求维护80条,两区要求维护48条。全部完成计4分,完成50%以上计2分,低于50%计0分。

  ⑵质量(3分)。好的计3分,较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差的计0分。

  ⑶信息审核(1分)。审核及时计1分。

  ⒌买卖信息维护(10分)

  ⑴数量(5分)。三县要求维护480条,两区要求维护200条。全部完成计5分,完成50%以上计3分,低于50%计0分。

  ⑵质量(4分)。发布规范的计4分, 一般的计2分,不规范的计0分,发现当天有重复发布买卖信息的累计3次扣1分。通过随机抽查10条,根据信息发布的货物类别、信息标题、数量、价格、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品牌、质量、规格、包装等要素是否齐全进行打分。

  ⑶信息审核(1分)。审核及时计1分。

  ⒍农业信息资源集成(6分)

  ⑴数量(2分)。三县要求累计完成80条,两区要求累计维护20条。全部完成计3分,超过50%计1分,低于50%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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