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农业局关于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
(湖农发〔2007〕16号)
各县(区)农业(林)局,局行政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湖州市农业局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特提出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农”工作重心,坚持执政为民,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不断创新农业行政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
二、主要工作目标
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及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形成;应对重大动植物疫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等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农业信息公开规范,工作作风和方法明显改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规范;农业法制监督制度和机制健全,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纠正,法制监督效能显著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实行依法行政。
三、工作措施
㈠转变职能,不断深化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增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农业部门农业支持保护、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监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五大职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落实好湖州市农业局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十四个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强化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工作。建立重大农业预警应急机制,在已制订的《湖州市农业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湖州市农业局重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的基础上,今年要制订:《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应急预案》、《与农民负担有关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沉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