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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⒈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

  ⒉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估算;

  ⒊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⒌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㈤发生拖拉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县农机监理所(站)在得到信息或接到相关部门情况通报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本县农机主管部门和市农机监理所,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3小时内将《农机重特大事故快速报告》电传市农机监理所。

  市农机监理所接到拖拉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通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农机主管部门和省农机监理所。

  市农机监理所接到拖拉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市农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

  当地政府要求农机监理部门配合处理拖拉机道路交通特大事故的,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应积极配合。

五、事故应急处置



  ㈠发生农机重大事故,当地县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农机监理所(站)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会同当地乡(镇、街道)政府,成立临时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开展事故现场抢救、勘查、处理工作。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造成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㈡发生农机特大事故,当地县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所(站)主要领导必须到现场。市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农机监理所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会同县(区)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所(站),成立临时工作小组。尽快获取信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先期处理;组织力量开展事故现场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伤亡人员,农机监理部门应当积极协助,并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造成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如遇死伤众多,后果特别严重的事故,应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㈢事故现场勘查

  ⒈现场勘查

  农机事故现场勘查,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工作需要,把勘查人员分为:现场保护、访问调查、现场勘查取证(测绘现场图、拍照、录像)等若干小组,分别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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