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了质量考核指标,质量责任明确。在对车间、班组和职工考核中,质量指标具有否决权。
(五)质量管理有切实可行的制度。
(六)实行了质量分析制度。
(七)建立了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收集并处理用户意见反映。
(八)建立了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其中产品感观、重量、水份、酸度或碱度要批批检验,其它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可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原料及产品均需符合标准规定。几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三、卫生管理
(一)厂(车间)址不得毗邻有毒、有害场所。厂区厕所距生产车间二十五米以上。厂区,车间环境整洁,厂区路面铺装。
(二)具有原辅料处理间(如专用洗蛋室)、生产加工间(如西点冷作间)、成品包装间、原料库、成品库、周转箱和容器洗消间、化验室等基本场所。
(三)车间顶棚为光洁材料、地面与墙壁为不透水材料、墙裙(不低于一点八米)为白瓷砖或相当材料建筑。地面有倾于下水口的坡度及畅通的下水设施。下水口有翻碗或鼻盖。有严格的防蝇、防鼠设施。有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厕所。车间人口处有与生产人数相适应的,不用手开关的流水洗手和消毒设施,并备有干手设施。
(四)原料库、成品库防蝇、防鼠设施严密。
(五)生产人员有两套以上浅色工作服、帽和入车间专用鞋。不得穿戴工作服、帽、鞋进入非生产场所。西点冷作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
(六)生产和管理人员有当年的健康证。
(七)色素、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规定。
(八)生产设备和工器具的选择以及使用、管理等符合食品卫生法规。
(九)生产裱花西点必须有西点冷作间。该间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和紫外线灭菌等设施,并设有冷藏柜。生产人员需二次更衣,一次更衣与二次更衣之间的门应有凤幕,二次更衣室内有紫外线灯。操作间与更衣室之间应有缓冲间。
四、产品包装管理
(一)凡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小包装盒及袋、大包装箱、周转箱等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二)产品包装与标志要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大包装内要有生产企业的质量检查机构签发的质量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