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理发工具和公用毛巾的消毒设施,理发、美容用毛巾、工具一客一消毒。座位数超过 20个或美容床超过 10个的,设单独的消毒间。禁用公用胡刷。
3. 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整洁的工作服。理发店工作人员为客人清面时应戴口罩。美容店工作人员为客人美容前双手应清洗消毒,工作时带口罩。
4. 烫发区有排风设施。化妆品符合《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
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
5. 经营者持 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并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位置。 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培训证。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
(四)小旅店
1. 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整洁,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2. 自然通风的客房安装纱窗。无自然通风条件(无窗或死窗)的客房,每间安装独立的排、送风设施。使用空调的房间,空调过滤网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3. 设有专用消毒间。有上下水、清洗池、消毒设施(化学或物理消毒)、保洁柜和消毒记录、消毒制度及消毒人员(专职或兼职)。
4. 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每日清洗消毒,配备有明显区分标记的清洁工具、抹布,不得混用。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一客一换,在旅客入住时提供。
供旅客使用的卫生用品(牙膏、牙刷、沐浴液、洗发水、安全套等)由正规厂家生产(证照齐全),卫生安全、质量合格(有检测报告)。
5. 公共卫生间能自然通风或有机械通风装置。盥洗间和厕所每日清扫,无积水、积粪、蚊蝇和异味。
6. 公用茶具每日在专用消毒间清洗消毒。茶具表面清洁,无油渍、水渍和异味,在旅客入住时提供。
7. 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规定。
8. 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期住客一周一换,无毛发、污迹和异味。公共用品用具数量按全部接待量的 3倍配备。
9. 有防蚊、蝇、蟑螂、鼠的设施,经常检查使用情况。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场所,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符合规定。
10. 经营者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 并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位置。 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培训证。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