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体制和网络建设上,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的监管队伍逐步加强,全面落实示范乡镇政府负总责,乡镇、村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工作责任和工作考核面达到100%。
--在生产秩序上,全面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通过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70%以上,农药、化肥、兽药、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统一配送率达到80%以上;企业生产加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消除无证无照生产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28类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达到100%,小企业、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建档及目录监管率达到100%,B、C、D类企业并转关停率达到100%。
--在流通秩序上,乡镇建立食品销售网络,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络基本建立,农村农贸市场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规范,80%以上的食品小商店、食品批发部及所有的大型商场或超市实施商品准入制度。生猪定点屠宰达到100%。
--在消费秩序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农村学校食堂、餐饮业年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率达到100%。100人以上用餐的企业食堂粮油、猪肉等重点品种实行统一配送,并实施分级量化管理。
--在安全宣传和维权能力建设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灵活多样的农村食品安全宣传阵地,食品安全知识进乡镇、进村的覆盖率达到100%,普及种养殖知识,倡导科学消费。100%的农村消费维权站点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维权渠道畅通,调解处置质量明显提高。
三、深化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措施
(一)大力提高农村“三网”建设质量。各乡镇要根据上级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站,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岗位,抓好行政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统一管理,上下联动,组织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农村监管员队伍,夯实基层的食品安全组织基础。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建立全面的、延伸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将“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的建设有机结合,继续大力培育面向农村市场的流通龙头企业,扩大和提高村级便利店的覆盖面和规范化水平,有效解决农村便利店食品的统一配送问题,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二)推进农业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培育农资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优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民积极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态型水产养殖标准塘的建设。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养殖。基本实现农副产品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加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步伐,逐步推行良好农业示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