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程序:
实行“先付后贴”的办法。借款人按约定结息方式向经办商业银行支付利息后,可持完息凭证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贴息,贴息资金申请报告需附小额担保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人从事微利项目证明、贷款人还本付息凭证等资料,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并拨付给申请者本人。
3、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程序:
凭《再就业优惠证》或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或失业登记证明或高等院校毕业证明,经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审核,向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实行个人有效担保和担保基金担保相结合的办法。财政会同有关部门设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再就业小额贷款一般由借款人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确无贷款担保的困难人员,在承诺还款的相关条件后,方可申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担保。同时要不断完善担保制度。
4、贴息标准与贷款额度。
(1)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实行“先付后贴”的办法,按实际付出的利息支付。
(2)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一般不贴息)。
(3)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上述经营项目的,也可申请财政贴息或一次性再就业补助费;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或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再就业补助费。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
1、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
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勤杂岗位安排工作的单位。
2、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程序: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报告应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费明细账(单)、工资发放表、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于30日内将资金直接划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提供适当的岗位补贴。市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六)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助。
1、一次性再就业补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包括到农村承包荒山、荒滩、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并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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