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技术培训
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管理、技术、检测人员和农产品经营者进行培训。指导农民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加强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的指导工作,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抽检;各县(区)要尽快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具体负责本县(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顺利 实施提供保证。
(六)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依法加强种子、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和我市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评估。
(七)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鹤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 市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分别对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市商务、卫生、环保、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有关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鹤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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