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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加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加大泰州文化古城旅游区、泰州溱湖(溱潼)旅游区、泰州(泰兴)红色旅游区、兴化人文水乡旅游区和沿江风光带“四区一带”的开发建设力度。调整旅游产品结构,通过不断开发和创新旅游产品,形成以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红色旅游、教育旅游、生态旅游为主,其他专项旅游为辅的丰富和完善的旅游产品体系,不断丰富旅游产品内涵,提升旅游产品品位。积极开发农业、工业旅游项目,积极争创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重点将市区凤城河风景区、梅兰芳纪念馆、姜堰溱湖风景区、兴化里下河湿地旅游区、泰兴古银杏生态群落森林公园等建设成精品旅游项目、特色旅游项目和拳头旅游项目。

  加快开发富有泰州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按照地方特色鲜明、经济实用、观赏性和收藏价值高的要求,设计开发反映历史人文、民间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的旅游工艺品和纪念品,开发融汇本市土特产的旅游食品。积极开展旅游商品设计竞赛、展览等活动,不断丰富品种、提升档次、扩大影响。建立和完善旅游购物一条街和主要旅游景区(点)购物网点。

  加大旅游业在工业、农业、城建、文化等行业的参与融合度,在重点工程项目中,融入旅游理念,形成建一个重点工程项目,就是新建一个旅游景区(点)的格局,不断丰富旅游产品类型和内容,为泰州旅游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要设立并逐年增加旅游宣传促销专项经费,同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旅游景区(点)项目开发建设、景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益性设施建设、旅游商品开发和旅游资源保护项目。充分发挥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和带动各类资金不断增加对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投入。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旅游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培育多元化的旅游市场主体,大力鼓励国有、集体、个体、外资等各种经济成分通过参股、兼并、收购等方式投资开发旅游资源、经营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旅游业的新格局。金融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择优扶持,提供金融服务。

  完善旅游景区(点)服务设施。各旅游景区(点)要不断改善道路、供水、供电、绿化、通讯、卫生等条件,完善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安全保障、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功能。切实整治旅游景区(点)及周边部位的厕所卫生状况,在旅游景区(点)建二级以上水冲厕所和环保厕所,有条件的建星级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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