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至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凉府函〔2007〕37号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推进我州依法行政进程的一项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州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凉山的要求,认真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表彰先进,深入推进我州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德昌县人民政府等34个2004至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获奖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凉山”总体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开拓进取,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构建法治凉山作出新的贡献。
附:
凉山州2004至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
工作获奖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等奖
德昌县人民政府 冕宁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人民政府
州农业局 州公安局 州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