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重点企业工业经济责任目标的通知
(凉府函〔2007〕27号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强州”发展战略,做大做强我州优势企业、优势产业。州政府决定,对全州30户重点企业实施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考核。
一、考核目标内容
考核目标由工业增加值(现价)、销售收入、利润、工业产品销售率4项指标组成,另增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2项否定指标。全年30户重点工业企业不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全州重点企业目标考核的基础数据以州统计局提供的快报数据为准,目标进度检查和年终考核的日常工作由州经委、州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30户重点企业与州政府签订经济目标责任书,每户企业交纳目标保证金1万元整。
二、考核、奖励办法
(一)目标考核按各重点企业全年州政府下达指标完成情况、增长幅度及对全州经济发展贡献大小加权平均后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8万元;三等奖5名,奖金6万元。各等次奖金的50%奖企业法人,50%奖企业班子成员。获奖企业的奖金按企业税收解缴入库级次,由同级财政解决,企业交纳的保证金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