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好重点人群的安全教育。要以基层安全机构为依托,以农村驾驶人员(尤其是摩托车驾驶人员)和农民工为对象,以举办安全生产学习班等形式,以典型案例、安全常识为内容,专门组织培训教育,警钟长鸣,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深化道路、水上等交通安全整治。重点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严格“五不出站”制度,狠抓源头管理;进一步扩大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安装范围,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高速公路“反双超”(超载、超速)以及农村道路“反双违”(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载人)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抓好重大节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加强对事故高发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突出的地区和路段以及客运比较集中的农村地区的路面监控,探索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道路波形防护栏或防撞墙的安装力度,深化客运企业整顿,推行公司化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和逐步推行客车职业驾驶员制度。继续整顿乡镇船舶安全秩序,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监控,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依法取缔非法渡口和非法船舶载客营运,完善、落实水上监管体系。集中精力重点开展“两整顿一加强”(整顿水上运输秩序、整顿监管队伍和加强宣传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现“三无”目标(即乡镇船舶无超载,渔船、自用船无非法载客,重点渡口、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管理无“空档”)。开展铁路运输道口安全、货物装载、防火防爆专项整治。做好民航飞行、机务、空管等关键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监管,杜绝运输飞行事故和重大航空地面事故。
2.开展水电施工安全整治。加强水电建设市场监管,严格工程招投标、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禁止挂靠、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禁止恶意低价中标、盲目抢工期。对我州的水电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充实工程建设单位的管理力量和监理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加强设备保养,着力解决施工管理、技术、劳力、机械等施工资源不足问题,有效遏制坍塌、滑坡、瓦斯爆炸、有害气体中毒等重特大事故发生。
3.加大煤炭生产安全整治力度。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继续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督促各产煤县及早制定煤炭资源利用方案和煤炭工业3年、5 年、10年规划,实现煤炭资源整合。严厉打击非法矿井生产,继续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关闭矿井一口。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和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各级政府对煤矿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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