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级各部门要按分工负责、注重协作的原则,强化信息沟通,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是负责研究提出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及政策建议,做好保险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清算,加强对农业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收集汇总并上报试点工作情况;州农办的工作重点是研究提出农业保险政策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业保险试点宣传工作;农业、畜牧部门的工作重点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强化专业技术服务,帮助农民和龙头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同时提供农业生产基础数据,协助保险机构开展理赔定损工作;气象、水利和统计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及时收集提供试点品种的相关数据和专业分析,协调做好灾害界定工作。保险经营机构具体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业务办理,管理和核算农业保险资金,组织做好农业保险查勘定损工作,负责理赔款项的发放。要严格业务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坚持诚实守信,为农民提供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

  各县市政府也要尽快成立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成立查勘定损技术专家组

  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面广量大、操作复杂、技术要求高,为切实做好农险现场查勘、责任界定和定损理赔工作,成立由人保总经理陈爱武和中华联保总经理於宏任组长,州农业局、州畜牧业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为成员的查勘定损技术专家组(具体名单附后,州级在适当和必要时建立查勘定损技术专家库),分别负责全州种植业、养殖业灾害鉴定、技术指导和查勘定损工作。

  五、投保模式和保险责任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采取政府与保险公司“有限联办”的合作方式。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对该业务实行“单独建帐、独立核算”。在试点阶段,农业保险风险责任在当年保费3倍以内封顶,并承担在此以内保险赔付责任的方案。农险赔款在当年农险保费的2倍以内,由保险经营机构承担全部赔付责任;赔款在当年农险保费2-3倍的部分,由保险经营机构与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赔款超出当年农险保费3倍(不含)部分,改由政府承担赔偿责任,政府承担的超赔责任待省确定与试点市州财政分担比例后,州政府再确定州、县分担比例。

  (一)水稻、玉米种植业分一般灾害、旱灾两类责任。

  结合我州实际,以乡镇、村组为单位,按照统计口径对水稻、玉米播种面积填造清单,由乡镇、村组投保,确保试点区(2007年西昌、会理为试点区)承保面达到播种面积的40%以上,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