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完善机构,充实人员,严密部署,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明奖惩。对机构不健全,经费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力,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组织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当前,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一把手必须亲自抓防火,具体抓落实。要检查对森林防火工作是否作出明确的安排和部署,森林防火责任和各项防扑火措施是否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特别是火灾频繁的县市和高火险地区要立即采取行动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进行检查督促,这些地方的乡镇、村社干部,当前要全身心的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要分片包村、包社、包户、包林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针对目前居高不下的森林火险和公共安全事故多发的形势,各地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和进村入户等多种手段,以中小学生、生产施工单位、安全隐患严重地区的群众为重点,特别是电视、广播要反复宣传当前的森林防火和其它重点安全生产的常识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以警示基层,警示群众。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避险与扑救知识,把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推向深入。特别要利用近期、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广泛深入的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当前部分地方火情高发,究其原因主要是疏于管理,火灾隐患突出。各地要紧扣火源管理环节认真总结,推广村民联防、保护森林资源责利共担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野外火源管理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森林高火险时段,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巡山护林的力度和密度,各级护林防火机构和各类管护人员,要进村、进组,深入山头、地块、坡系、沟系,按照“冒烟就查,有火就罚”的要求,凡违规用火的坚决查处。因巡山护林人员失职而引发森林火情的,要坚决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对防火期内的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要加强管理,从严审批。重点时段、重点林区要增派力量,死看硬守,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要狠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纠正或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