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州级冬旅会资金管理的通知
(凉府发〔2006〕19号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州级各部门,冬旅会项目单位:
为搞好全省第二届冬旅会项目建设,加强冬旅会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操作程序,经州政府研究并报州委同意,现将州级冬旅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资金来源。冬旅会资金来源,一是州本级财力安排资金;二是各部门、各冬旅会项目单位向上级和同级争取并通过财政用于冬旅会的项目资金(含有偿和无偿);三是列入财政专户垫付资金;四是银行贷款(本通知规定不含银行贷款管理)。
二、资金使用责任单位。经州委州政府批准需财政拨、借资金的冬旅会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资金使用者和责任者。即邛海泸山风景开发建设公司、邛海宾馆、天喜花卉博览园、州文化局、奴隶博物馆、州交通局五个项目单位和冬旅会办公室(以下统称冬旅会项目建设单位)。各冬旅会项目建设单位为法人单位,应按财政法规负责管好用好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州财政支付中心开设专户,便于州财政筹集拨付资金。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同州政府签定冬旅会资金筹集使用责任书。
三、冬旅会办会经费。除上述二项经费外,涉及冬旅会其它经费纳入办会经费,由冬旅会办公室根据冬旅会服务情况提出预算,按程序专项报送审批、拨付州政府办公室单位帐户管理,专项开支。
四、资金分配。本级财力安排资金,按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各冬旅会项目,各冬旅会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自身项目建设规划和预算提出资金需求,经州委、州政府研究,视财力情况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原则,列入本级财政当年预算,按相应程序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冬旅会项目需由财政资金配套的可一并纳入预算。冬旅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同州政府签定冬旅会资金筹集使用责任书。
五、相关专项资金列入冬旅会建设的项目资金(含有偿和无偿)管理。各部门、各冬旅会项目单位向上级和同级争取并通过财政用于冬旅会的项目资金(含有偿和无偿),按相应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如扶贫资金、国债资金、交通建设资金、攀西基金、环保资金等等,按现行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项资金归口管理,由州财政局按规定程序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
六、争取项目资金。由于资金需求较大,各部门要围绕冬旅会建设项目及时尽快争取各项目资金。各冬旅会项目单位要积极配合,向有关单位报送相关资料,共同立项向上争取资金。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要在上报项目时发挥统筹作用,将上报项目尽可能向冬旅会项目集中,集中项目资金办冬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