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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意见
(凉府发〔2006〕45号 二○○六年九月七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构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差距,推进县域农村教育均衡发展。经州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发展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推进县域农村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
  推进县域农村教育均衡发展是加快我州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州县域农村教育发展极不平衡,尤其是村级小学的建设十分薄弱,是国家、省实施“两基”攻坚和“十年行动计划”投入的盲点。全州3292所小学中,乡及以上学校仅643所,占19.5%,乡以下学校占80.5%。校点分布不合理、规模小、效益差、投入严重不足、校舍陈旧简陋、安全隐患突出、教育教学设施缺乏、师资力量薄弱。全州3181名代课教师中,村级学校占68.6%,学历合格率仅为59.73%。此种情况严重阻碍了我州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各县市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推进县域农村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改造和办好农村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是提高我州人口素质的需要,是最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所在,关系到凉山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始终坚持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推进农村教育均衡发展。
  二、推进县域农村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州全面实现“两基”,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标准化,现代远程教育成为教学的重要手段,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初步实现县域内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主要任务:全州从2007年开始,实施“七大工程”:即“农村村级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教育强乡(镇)建设工程”、“农村初中建设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标准化工程”、“农村职业技术及成人教育建设工程”、“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工程”、“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1.农村村级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县市人口数量和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按照就近入学与规模效益相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安全可靠、适用性和经济性的原则,合理规划校点布局,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学校时,坚决撤并一批规模小、效益差、多年无生源的村级校点,整合教育资源。按照《凉山州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改造一批村小学校,分步实施村级小学办学标准化。到2010年,全州计划改造村级小学1000所。2007年改造200所,2008年改造200所,2009年改造300所,2010年改造30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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