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发改委在制定电网和电源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加强和提高电网可靠性和社会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应急状态下做好物价监管工作。
(2)市企业发展服务局作为电力供应及运行的主管部门,在协调全市经济运行工作中,要时刻关注电网的安全运行工作,加强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一旦出现大面积停电事件,要努力做好煤炭、油料、燃气等一次能源的有序供给,合理调度工业企业逐步有序恢复生产,并协调做好应急物资的生产和运输。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电力应急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有关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维护、交通疏导等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4)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电力应急事件中的人员救治和医疗机构的应急组织工作。
(5)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事件中公路交通、航运的应急处置工作,保证公路、水路运输通道的畅通。
(6)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事件中城市基础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停电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7)市林业局、园林局负责组织清理输电、配电线路通道范围内的树障,防止树木触及高压线路引发停电事故,预防因电气事故引发森林火灾,发生次生灾害。
(8)市水利局负责在电力应急事件中监督我市小水电厂的安全生产,配合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水电厂在电力调度指挥下提供电网黑启动电源;协助做好因洪涝灾害引起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因素的消除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发生次生灾害。
(9)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电力应急事件中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和认定工作。
(10)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扑灭或控制应急事件中发生的火灾,进行有关的紧急救援。
(11)铁路月山车站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事件中所辖范围内铁路运输的应急处置工作,保证在紧急情况下铁路运输的安全稳定。
(12)电信运营企业要确保电力应急事件中指挥救援系统的通讯联络畅通。
(13)焦作供电公司要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调度通讯正常运转。焦作电力调度中心是全市电网事故处理指挥中心,各县(市)电力调度机构是本辖区电网事故处理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14)各发电企业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服从电网统一调度,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修和应急处理工作,制订应急预案,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的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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