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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07〕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焦作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的通知》(国社卫办函〔2007〕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66号)精神,建立科学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运行机制,维护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保障群众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特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运行机制,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促进和保障居民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坚持因地制宜,均衡发展,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覆盖城镇居民、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二)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有效合作机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
  (四)建立促进和鼓励医学人才进社区的队伍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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