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换届选举全州各村都要召开选举大会,边远山区、牧区居住分散的村要增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并设定村民写票处。对于老、弱、病、残和其他原因不便到选举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由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带流动票箱登门接受投票。
(三)整章建制(2008年2月)
新的村委会产生后,对新任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要依据《村委会组织法》,结合各村委会的实际,帮助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农牧村建设要求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自治制度,积极开展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活动,建立和完善代表大会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议事制度、村民公约、自治章程、村务公开制度、办事公开制度以及各项岗位职责。
(四)验收总结(2008年3月)
选举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检查验收,达到四个标准。一是村委会干部由村民直接民主选举产生,整个选举程序规范、合法。二是村委会下属的各委员会、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小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三是各项工作制度、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切实可行。四是制定本村近期和长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奔小康的发展思路。要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进一步提高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全州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州上成立了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副州长马晓锋任领导小组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杨忠德、州民政局局长杨建国任副组长,州委组织部副部长仁青东珠、州司法局副局长何海青、州财政局副局长彭凤鸣、州监察局副局长姜鸿信、州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光、州信访局副局长张振华为成员,办公室设在 州民政局,李文忠同 志 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乡(镇)两级政府也要分别成立村委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民政部门要重点做好协调、指导日常工作,发挥好参谋作用;司法部门要重点做好
“一法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财政部门要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的保障;公安部门要维护好选举秩序,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监察部门要及时做好选举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信访部门要热情接待并及时处理好选举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