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法步骤
全州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7年11月开始至2008年3月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2007年12月)
1、各县(市)要组织广大基层干部和村民深入学习
“一法两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规范组织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提高认识,营造良好地社会氛围,从而增强广大选民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自觉性。
2、以县(市)为单位,用藏、汉两种文字统一编印宣传材料、选票和村干部登记卡,并在省民政厅全省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培训的基础上,对参与本次换届选举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农牧村基层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把握好
“一法两办法”等法律规定的基本精神和选举程序,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选举办法上来,统一到中央的方针政策上来,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选举阶段(2008年1月)
各县(市)要把这项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力量抓部署、抓落实、抓指导,各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制定方案、培训骨干、加强指导督查,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安排部署,认真指导监督,全面组织和实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个别“难点、重点村”要制定针对性的选举方案,派得力干部包村入户化解矛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依法处理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行为,同时也要防止利用宗族、宗教等势力操纵干扰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中要坚持杜绝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凡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选民、选举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都是贿选行为。对群众举报的贿选行为,要及时调查核实,贿选事实构成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以贿选手段当选的,当选资格无效。对用暴力、威胁等违法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以及假借选举从事非法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切实保障村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临潭、卓尼九旬峡库区淹没高程2170线以下整体搬迁的移民村不在本地村委会换届中进行换届选举,待2008年搬迁到瓜州县白旗堡安置地以后再另行安排选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