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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

  总投资0.45亿元。其中:新建农田林网间作0.13亿元,完善提高0.10亿元,更新造林0.22亿元。
  3.防沙治沙工程
  总投资0.19亿元。其中:新建林网0.16亿元,完善提高0.01亿元,更新0.01亿元,新建防风固沙林0.003亿元。
  4.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总投资0.50亿元。其中:新建0.27亿元,完善提高0.09亿元,更新0.14亿元。
  5.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总投资3.6亿元。其中:环城林带0.04亿元,焦作市建成区绿化0.61亿元,县级市、县城绿化2.98亿元。
  6.村镇绿化工程总投资0.20亿元。
  7.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
  总投资1.08亿元。其中:中幼龄林抚育0.50亿元,低质低效林改造0.58亿元。
  8.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工程总投资0.45亿元。
  9.经济林建设工程投资0.53亿元。
  10.园林绿化苗木及花卉工程0.95亿元。
  (四)年度投资计划
  全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投资10.77亿元。其中2008年投资1.63亿元,2009年投资2.15亿元,2010年投资2.69亿元,2011年投资2.69亿元,2012年投资1.61亿元。分工程年度投资详见附表27。
  二、资金筹措
  经省级规划初步测算,全省完成规划任务需要总投资405.72亿元。各级财政需投入279亿元,其中:国家投资86.64亿元,占总投资的21.3%;省本级财政投资44.1亿元,占总投资的10.87%;市级财政安排林业投资占其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8%,县级财政安排林业投资占其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
  按照上述投资比例,我市完成规划所需10.77亿元的投资中:国家投资2.30亿元;省级财政投资1.17亿元;市本级财政投资2.31亿元;其余4.99亿元除县级财政投资外,可采取吸引社会资金、建设单位自筹、劳务折抵、义务植树和林业贷款等方式解决。
  2007年我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计为166220万元,2008~2012年,一般预算支出增幅按15%计算。市本级财政应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资预算见下表:
  焦作市本级财政年度投资预算表
  三、效益分析
  规划任务完成后,每年将产生综合效益总价值34.53亿元。其中:生态价值25.77亿元,经济效益价值5.69亿元,社会效益可计算价值3.07亿元。
  (一)生态效益
  规划任务完成后,按照《河南省林业生态效益价值评估》生态效益计算办法,新增森林每年可固定二氧化碳198.56万吨,效益价值为6.35亿元;释放氧气180.41万吨,效益价值为7.22亿元;减少土壤流失总量5037.69万吨,减少土壤肥力流失量75.89万吨,保育土壤效益价值为0.11亿元;涵养水源效益价值0.22亿元;农田防护效益价值为3.38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价值为1.71亿元;吸收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395.13万公斤,滞尘27.56万吨,净化环境效益价值为6.78亿元;城市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省辖市、县(县级市)建成区绿化规模3.28万亩,村镇绿化工程规模4.78万亩,将新增城镇林木403万株,节能减排效益价值巨大。
  综上所述,规划任务完成后,将产生生态效益价值为25.77亿元。
  (二)经济效益
  1.木材价值
  山区生态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中,人工造林地年均蓄积生长量0.6立方米/亩,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地年均蓄积生长量0.2立方米/亩。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城市林业生态工程的环城防护林带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工程中,林地年均蓄积生长量0.8立方米/亩。中幼林经抚育后年均蓄积生长量增加0.2立方米/亩,低质低效林改造后年均蓄积生长量增加0.4立方米/亩。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年均蓄积生长量1.35立方米/亩。出材率按平均65%,木材平均价格610元/立方米,薪材价格300元/立方米。
  根据以上标准推算,则规划完成后,年均增加木材价值3.04亿元。
  2.生态能源林生物柴油价值
  新建生态能源林5.5万亩,进入盛产期后,年产生物质柴油7331.5吨,年产值3299.18万元。
  3.经济林产品价值
  新建经济林基地3.5万亩,进入盛产期后,则年新增经济效益1.05亿元。
  4.园林绿化苗木及花卉价值
  新建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基地1.59万亩,建成后,则新增经济效益1.27亿元。
  综上所述,规划任务完成后,将增加直接经济效益5.69亿元。同时将促进林下产品、林副产品及二、三产业发展,产生巨大的间接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规划全面实施后,将新增就业岗位2.56万个,按年人均工资1.2万元计算,新增就业价值达到3.07亿元。同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了森林博物馆、自然保护区、城市园林等一批森林文化设施的建设,保护好旅游风景林和革命纪念林,为人们了解森林、认识自然提供了必要的场所和条件,可以让更多的人知道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生物圈等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价值观深入人心。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规划经政府或人大通过后,将规划目标逐年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政府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工作,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务必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大力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切实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级政府监督执行,形成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办法由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保持林业机构的稳定,充分发挥林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种苗培育、工程规划设计等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种苗和技术支持。要根据规划实施进度及测算出的未来5年内需苗量,统筹安排年度育苗任务。从今冬明春开始,加强优质树种的培育和优良品种的引进,抓好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大力推广苗木快速繁育技术,培育数量充足的良种壮苗,保证规划实施的苗木供应。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确保工程建设科学合理。要认真组织好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二、加大政府投资,拓宽融资渠道
  坚持政府和企业、社会并重的原则,在林业生态建设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各级政府要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及林业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投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并逐年增加。在林业产业发展方面,遵循市场规律,投资实行市场化运作,生态与经济兼顾的生态能源林等建设,注重吸引社会投资,实行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引导、扶持机制。
  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的政策和机制,建立健全适合各种所有制林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营造各种所有制、各类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的林业发展环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方式,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严格执行国家已出台的各类林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切实落实林业建设的信贷扶持政策,加大贴息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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