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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3.93万亩,占省级重点生态工程总任务的2.4%。其中环城防护林带0.65万亩,市级建成区绿化0.3万亩,县级市、县城建成区绿化2.98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0.59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0.79万亩,占20%;2010年0.98万亩,占25%;2011年0.98万亩,占25%;2012年0.59万亩,占15%。市级和县(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20。
  (六)村镇绿化工程
  1.建设范围及现状
  涉及全市58个乡镇、44个办事处、1814个行政村的建成区及周围。乡镇(办事处)政府所在地、村庄建成区总面积54.21万亩,其中已绿化面积13.26万亩;村镇绿化覆盖率26.3%。县(市)区村镇绿化现状详见附表11。
  2.建设内容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街道和建筑物布局特点,以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为重点进行立体式绿化、美化,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绿化标准:围村(乡、镇)林带建设一般要在10米以上;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4.78万亩,占省级重点生态工程任务的2.9%。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0.96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20%;2009年0.96万亩,占20%;2010年1.2万亩,占25%;2011年1.2万亩,占25%;2012年0.48万亩,占10%。县(市)区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21。
  (七)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各县(市)区(详见附表6)。
  2.建设内容
  加强对现有森林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对郁闭度0.8以上的中幼林进行抚育;对疏林地、无培育前途的林分或灾害危害严重的低质低效林进行改造。对生态区位重要的低质低效林,通过加大培育、科学改造,使其逐步形成树种多样、层次复杂、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公益林;对水热资源丰富、生态条件较好地区的低质低效林,通过加大投入、集约经营,使其形成速生、丰产、高效的商品林;对郁闭度小于0.5的低质低效林实施封山育林,通过封禁、适当补植改造等措施,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提高林分质量。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62.6万亩,占省级重点生态工程任务的38.01%。其中中幼龄林抚育33.62万亩(含飞播林7.06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28.98万亩。按年度分,2008年9.39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12.56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20%;2010年15.65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25%;2011年15.65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25%;2012年9.39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县(市)区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22。
  环城防护林、围村林、铁路公路防护林建设,需要在耕地上造林时,按照国务院国发明电〔2004〕1号文件要求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实施。
  三、省级林业产业工程
  为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发展,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发挥林业基础产业作用,规划实施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经济林、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等三大林业产业工程,规划总任务12.59万亩。各工程建设规模详见附表25。
  (一)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
  按照速生、优质、高效的要求,在孟州市、温县、武陟县的滩区、风沙区建设以杨树等为主的林纸林板一体化原料林基地。规划期内全市将完成用材及工业原料林工程7.5万亩。其中林纸一体化工程5.56万亩,林板一体化工程1.94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任务为1.13万亩,2009年任务为1.5万亩,2010年任务为1.88万亩,2011年任务为1.88万亩,2012年任务为1.13万亩(详见附表23)。
  (二)经济林
  范围涉及沁阳市、孟州市、武陟县、温县、中站区、马村区、山阳区。经济林发展围绕“绿色”、“有机”,突出名优特新。在博爱、中站的太行山区、丘陵区建设核桃、柿子基地;在孟州市建设苹果基地;在城市郊区的近山坡地建设时令鲜果基地。规划建设经济林基地3.5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任务为0.53万亩,2009年任务为0.7万亩,2010年任务为0.88万亩,2011年任务为0.88万亩,2012年任务为0.53万亩(详见附表25)。
  (三)园林绿化及苗木花卉
  范围涉及10个县(市)区。以现有园林绿化苗木为依托,扩大育苗规模,满足我市各项林业生态工程对苗木的需求。同时,大力发展名特优鲜切花、盆花植物和观赏苗木,积极开发、引进和培育新品种,打造名牌产品、特色产品,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我市苗木花卉产品的竞争力。规划建设苗木花卉基地1.59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任务为0.24万亩,2009年任务为0.32万亩,2010年任务为0.4万亩,2011年任务为0.4万亩,2012年任务为0.24万亩(详见附表24)。

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一)估算依据
  1.《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国家林业局,2006年;
  2.《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04年;
  3.《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04年;
  4.《森林病虫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04年;
  5.《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04年;
  6.《河南省2020年林业科技创新规划》,河南省林业厅,2005年。
  (二)投资标准
  根据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各项工程投资标准:
  1.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人工造林480元/亩,封山育林140元/亩,飞播造林80元/亩;生态能源林人工造林480元/亩,改培250元/亩;矿区生态恢复工程4800元/亩。
  2.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
  按折合片林面积420元/亩。
  3.防沙治沙工程
  防风固沙林480元/亩,沙化耕地林网间作按折合片林面积420元/亩。
  4.生态廊道网络建设,按折合片林面积420元/亩。
  5.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环城防护林带600元/亩,城郊森林600元/亩,省辖市建成区绿化20000元/亩,县级市县城建成区绿化10000元/亩。
  6.村镇绿化工程420元/亩。
  7.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
  中幼龄林抚育150元/亩,低质低效林改造200元/亩。
  8.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600元/亩。
  9.经济林1500元/亩,园林绿化苗木及花卉6000元/亩。
  (三)投资估算
  用上述投资标准和对应的项目规划造林规模,可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投资。经估算,完成所有规划内容,约需总投资10.77亿元,其中:新造林8.91亿元,完善提高0.20亿元,更新造林0.37亿元,能源林改培0.2亿元,中幼龄林抚育0.5亿元,低质低效林改造0.58亿元(项目投资详见附表26)。
  1.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总投资2.79亿元。其中人工造林2.52亿元,封山育林0.03亿元,飞播造林0.04亿元,能源林改培0.2亿元。按工程分,水源涵养林工程投资0.13亿元(人工造林0.1亿元,封山育林0.01亿元,飞播造林0.02亿元);水土保持林工程投资0.49亿元(人工造林0.46亿元,封山育林0.02亿元,飞播造林0.02亿元);生态能源林工程投资0.46亿元(人工造林0.26亿元,改培0.2亿元);矿区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投资1.71亿元。
  2.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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