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洛政〔2007〕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文化局根据《洛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规定,经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推选出第一批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37项),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批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37项)
一、民间文学(6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I-1 鬼谷子的传说 汝阳县
2 I-2 洛出书的传说 洛宁县
3 I-3 黄大王传说 偃师市
4 I-4 河图的传说 孟津县
5 I-5 卦沟村的传说 孟津县
6 I-6 刘秀的传说 孟津县
二、民间美术(4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7 Ⅱ-1 洛阳宫灯 老城区
8 Ⅱ-2 黄河澄泥砚 新安县
9 Ⅱ-3 面塑 涧西区
10 Ⅱ-4 剪纸技艺 洛宁县
三、民间音乐(3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1 Ⅲ-1 洛阳海神乐 洛龙区
12 Ⅲ-2 硪工号子 吉利区
13 Ⅲ-3 武皇十万宫廷乐 洛龙区
四、民间舞蹈(6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4 Ⅳ-1 大里王狮舞 洛龙区
15 Ⅳ-2 九莲灯 新安县
16 Ⅳ-3 东关双龙 瀍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