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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洛政〔2007〕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文化局根据《洛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规定,经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推选出第一批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37项),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批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37项)

  一、民间文学(6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I-1   鬼谷子的传说     汝阳县
  2   I-2   洛出书的传说     洛宁县
  3   I-3   黄大王传说      偃师市
  4   I-4   河图的传说      孟津县
  5   I-5   卦沟村的传说     孟津县
  6   I-6   刘秀的传说      孟津县
  二、民间美术(4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7   Ⅱ-1   洛阳宫灯       老城区
  8   Ⅱ-2   黄河澄泥砚      新安县
  9   Ⅱ-3   面塑         涧西区
  10  Ⅱ-4   剪纸技艺       洛宁县
  三、民间音乐(3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1  Ⅲ-1   洛阳海神乐      洛龙区
  12  Ⅲ-2   硪工号子       吉利区
  13  Ⅲ-3   武皇十万宫廷乐    洛龙区
  四、民间舞蹈(6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4  Ⅳ-1   大里王狮舞      洛龙区
  15  Ⅳ-2   九莲灯        新安县
  16  Ⅳ-3   东关双龙       瀍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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