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资金管理。为保障“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的顺利实施,根据省“曙光行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市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资金要统一管理使用,所筹资金统一汇入省助残济困总会专用帐号,专款专用,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跟踪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3. 拨付程序。每例1000元(含人工晶体,项目工作经费)。对承担手术任务的医疗机构先划拨手术经费的50%作为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先期资金,剩余资金经验收达标后再进行拨付。
四、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心工程,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争创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争创活动的各项工作安排好,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统筹兼顾、科学实施。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保证质量。
3. 大胆探索,稳步推进。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市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面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市、区)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研究工作办法,既要注意借鉴过去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防盲治盲工作的长效机制。
4.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要对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以及社会各界真诚支持和互助的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 加强检查,确保效果。对争创活动的经常性检查指导是保证活动健康发展的有效办法。各级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市领导小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降低,严格要求不放松,善于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推动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确保活动开展取得明显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全市争创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争创活动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市残联理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争创活动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