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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的通知

  4. 选定定点医院。各县(市、区)残联推荐1-2个有资质(眼科技术力量强、设备齐全)的医院,同时共同拿出参与此项活动的可行性方案,上报洛阳市争创活动办公室。市争创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顾问组审核后反馈给各县(市、区)残联。各县(市、区)残联最后确定,并与定点医院签订责任目标书。

  (二)筛查阶段(3月-4月)

  1. 成立基层筛查小组。筛查工作由政府领导,残联组织,医疗单位具体实施,开展本县(市、区)调查摸底工作。

  2. 普查登记造册。各县(市、区)的普查要逐村(社区)、逐户、逐人调查,确定的患者由各定点医院负责填写免费手术登记表,报所在县(市、区)残联,县(市、区)残联负责进行最后填卡、入册工作。此项工作必须于4月20日之前完成。

  3. 统一发放免费手术卡。各县(市、区)将确定的白内障患者名单上报洛阳市争创白内障无障市活动办公室,经活动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发放免费手术卡。

  (三)实施阶段

  1. 分配任务。根据核定的白内障患者手术的数量,由各县(市、区)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领导小组向确定的定点医院下达任务。

  2. 时间安排。每年的春、秋两季为集中手术时间(对于条例成熟的适应症患者可不受该时间限制)。2008年,全市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总任务50%,即1万例;2009年底完成总任务的50%,即1万例,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市”的目标。

  3. 明确责任。医院必须与患者签订手术协议书,确保手术质量。若手术出现问题,按照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4. 跟踪服务。定点医院对患者进行免费(含术前检查、人工晶体、术中材料、手术费用、术后3天用药及需留院观察者的两天住院费用)手术后,要及时用药或留院观察,跟踪患者术后情况,对术后出现并发症的患者,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 市争创白内障无障市活动办公室定期组织省、市著名眼科专家,有重点地到县(市、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手术质量。

  2009年的工作任务比照今年的工作分阶段开展。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

  1. 资金筹措。2年治疗白内障患者2万人,初步测算共需资金2000万元。其中2008年做复明手术1万例,需资金1000万元,市财政承担2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200万元,每个县(市、区)各承担20万元,省助残济困总会、省残联负责筹措其它不足部分的资金。2009年做复明手术1万例,需资金1000万元,市财政承担2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200万元,每个县(市、区)各承担20万元,省助残济困总会、省残联负责筹措其它不足部分的资金。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市政府每年将从财政预算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各安排20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各县(市、区)政府每年也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不少于20万元的专项资金,确保该项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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