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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甘肃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9月6日 实施日期:2007年9月6日)废止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甘肃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发〔2007〕4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7]1 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徐守盛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 杨志明 省委常委、副省长

  成 员 夏红民 省长助理

      何 挺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

      赵 春 省政府秘书长

      赵伟民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环保局局长

      李 平 省经委主任

      张天理 省科技厅厅长

      周多明 省财政厅厅长

      张 翀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屠锦敏 省建设厅厅长

      杨咏中 省交通厅厅长

      许文海 省水利厅厅长

      武文斌 省农牧厅厅长

      陈克恭 省商务厅厅长

      杨志强 省发改委副主任

      温隆家 省经委副主任

      马艾武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张性忠 省地税局局长

      武敬东 省质监局局长

      樊怀玉 省统计局局长

      吴宝真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物价局局长

      王新中 省环保局副局长

      陈 波 省统计局副局长

      卢效东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文卿 省旅游局局长

      杨继元 省国税局局长

      肖创英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杨明基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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