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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计划免疫和艾滋病霍乱等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四、计划免疫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要点

  (一)儿童计划免疫。
  认真贯彻《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将计划免疫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州财政局、州卫生局、州审计局关于计划免疫接种补助管理办法》,在中央、省计划免疫接种补助经费的基础上,补足不低于3元/针.次标准,按时、按量、按质兑现补贴,充分调动接种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冷链运转,建立和完善农村计划免疫接种证制度、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和巡回医疗。通过宣传使婴幼儿家长依法监护子女接受计划免疫接种。力争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在上年基础上提高10-15%。降低或杜绝计免相关疾病的发生。

  (二)艾滋病防治。
  艾滋病的流行已经危及我州民族存亡和未来凉山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为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力度。2007年我州艾滋病防治工作以项目实施为重点,进一步加强 “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四川省艾滋病防治项目”“第四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和即将实施的中国-默沙东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的管理。在加强哨点监测的同时,积极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加大艾滋病的筛查面,加大对有偿献血(浆)人群、吸毒人群、暗娼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力度和监测面,进一步摸清我州艾滋病流行状况;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大众宣传活动,提高我州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清洁针具交换、美沙酮代替等干预措施,阻断和降低艾滋病的传播,降低我州艾滋病的蔓延速度;落实对HIV/AIDS的“四免一关怀”,营造我州艾滋病防治的良好环境。

  (三)霍乱防治。
  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按照《凉山州农村群体性聚餐餐饮管理意见》,继续加强完善我州农村地区‘死亡报告制度’、‘农村聚餐申报制度’、‘农村聚餐管理制度’,以及‘农村餐饮加工小组’的建设,从源头抓起,通过消灭各种类型的不洁聚餐,杜绝霍乱的食源性爆发流行。同时规范腹泻病门诊的开诊工作,做到“逢疑必报、逢泻必检”。加强霍乱源的监测,抓早、抓小,切实落实“早、小、严、实”的霍乱防治措施和霍乱防治的各项制度。

  (四)结核病防治。
  继续作好“全球基金项目”、“中央补助结核防治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我州发现、治愈结核病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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