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计划免疫和艾滋病霍乱等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凉府发〔2007〕12号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06年,通过贯彻实施州委、州政府关于“建立我州以健康教育为主要手段的重点疾病防治长效机制”精神,实施“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工程”,我州的重点疾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霍乱连续第五年取得了无疫情发生的可喜局面;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建立了“一主导、四参与、六结合”的综合防治模式;结核病实现了全州100%DOTS覆盖。麻风病通过防治网络的建设和人员培训,病人早期发现能力得到提高;计划免疫初步探索出了一些适合各地实际的工作思路,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在上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0%;通过健康教育,重点疾病防治知识得到普及,群众的防病治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增强和提高。为了巩固已取得的防治成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我州重点疾病的流行,提高全州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保障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现提出2007年全州计划免疫和艾滋病等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逐步建立重点疾病防治工作保障机制
(一)强化政府领导。
艾滋病、霍乱、结核病、血吸虫病、麻风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重点疾病都是严重危害社会和我州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其防治工作是关系全州人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大事,各县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重点疾病防治作为日常工作,做到“一把手”抓组织落实,分管领导抓细节、抓具体措施的实施,疾病防治任务要分解,责任要落实,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卫生推动、全社会参与的疾病防治格局。
(二)建立政府在重点疾病防治上的保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川委发[2005]2号)和《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凉委发[2005]15号)文件精神,切实从两个方面建立我州重点疾病防治保障机制。一是加强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与管理,保障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实施;二是逐步建立重点疾病防治人员和经费投入机制,将重点疾病防治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各县市计划免疫专项经费、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重点疾病健康教育经费、重点疾病防治项目配套经费落到实处,三要加大依法防病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