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估与奖惩情况的通报
(湘办发〔2007〕20号 2007年12月19日)
2007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湘发〔2007〕6号),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确保人口安全”的总体目标和“扎实强基础,综合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改进考核评估办法为重点,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市州、县市区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9个省直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评估与奖惩情况通报如下(同一类型,排名不分先后):
一、14个市州综合评估结果
(一)2007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模范单位(1个)
长沙市
(二)2007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10个)
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
(三)2007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单位(3个)
张家界市、郴州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二、122个县市区和5个单列考核的管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评估结果
(一)2007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66个,其中前20个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长沙县、望城县、芦淞区、雨湖区、韶山市、珠晖区、雁峰区、华容县、澧县、临澧县、南县、沅江市、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浏阳市、荷塘区、石峰区、天元区、株洲县、茶陵县、醴陵市、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石鼓区、蒸湘区、南岳区、双清区、大祥区、隆回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岳阳楼区、汨罗市、屈原管理区、武陵区、鼎城区、安乡县、桃源县、石门县、津市市、西洞庭管理区、西湖管理区、永定区、武陵源区、资阳区、大通湖管理区、永兴县、零陵区、东安县、中方县、沅陵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洪江市、洪江管理区、花垣县、保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