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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

  三、创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一)建立健全考评机制。

  县级农口部门要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确定对县、乡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核内容、方式和量化指标。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产学研结合、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带动农民增收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核要建立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

  (二)创新推广方式。

  根据我州农业发展新特点、农民需求变化和农业技术推广规律,积极创新推广方式,提高农业新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要利用“12316”农业服务热线、“三电合一”等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化、信息化远程服务进程,及时为农民解惑答疑;利用农业科技示范场(基地、户),搞好新技术、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利用科技赶集、科技下乡、科技流动服务车、“专家大院”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技术推广活动。特别要加强与农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合作,依托其技术和人才优势,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根据生产实际需求,及时遴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装集成配套技术,搞好技术培训。实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形成农业技术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科技入户机制。
  四、强化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支持保障

  (一)保障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

  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对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并纳入财政预算,把属于财政供养的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人员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其中,林业工作站承担的森林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等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也要纳入县市级财政预算。各地要统筹规划,在整合现有资产设施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条件。要将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人员知识及技能更新培训、农民素质培训等列入各级财政专项支持。

  (二)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

  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单位活力。要根据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定岗定职定酬,并把农技推广人员的浮动工资按政策落到实处。加快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激励广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改革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聘用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实现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同工同酬。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的在编人员包括编制内聘用人员,符合条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当地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当地未开展事业单位保险的,要参加当地企业基本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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