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机构,充实队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质监部门要牵头负责全州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日常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各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兴州”、“标准兴县市”工作,大力推动区域标准战略的实施和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
(二)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
要建立技术标准通报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充分调动科技、质监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标准战略的实施。要出台相关政策,建立由科技部门、质监部门牵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标准研发协调机制,引导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研制。
(三)保障经费,建立投入机制。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渠道投资格局。各级政府要把实施标准战略、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经费渠道,增加经费投入。
(四)制定政策,建立激励机制。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对在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推动我州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尽可能优先把标准化技术研究和开发项目列入科技开发、技术改造等计划;重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改进项目的立项,要把技术标准作为论证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
(五)积极引导,建立宣传机制。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针对标准的研制者、执行者、受益者等不同类型主体,扩大标准化技术创新知识的普及与推广;要重点加强标准研制、标准转化、采用国际标准以及WTO/TBT等方面的宣传,通过典型引路,因势利导,提高全社会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科技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以及标准化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实施标准战略、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广纳群贤,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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