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事部门要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公务员的基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公务员考核要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优秀工作人员指标单列。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做好新形势下部门内设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归并和内设机构的职能调整,以适应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需要。同时,根据行政审批管理、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网络建设等实际工作的需要,合理确定政务服务中心的编制。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保障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投入;要设立政务服务专项事业费,用于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目标督办部门要会同政务服务中心抓好上级党委、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特别是要抓好〈〈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99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43号)的贯彻落实,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各级金融部门要积极做好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收费窗口的工作,方便办事群众交纳相关费用。
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弘扬先进,唱响主旋律,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展示和维护党委、政府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自身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直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岗位特殊,责任重大。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保障、规范、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的作用,切实承担起对本级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职责。要完善项目管理、学习培训、投诉处理、办件通报、考核评比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与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围绕办事企业和群众的需求,整合服务措施,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优质服务。要引入办事群众评价和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充分发挥政务行风监督员、办事群众、新闻媒体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作用。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展网上咨询、查询、预审等业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的要求切实规范国家和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政务服务中心开标、评标、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工作。切实发挥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的作用,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加强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指导,搞好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完善,逐步实现州、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的联动,形成覆盖全州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网络,为实现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