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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
(凉府发〔2007〕35号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州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持。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金融日益广泛地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好金融工作,保障金融安全,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维护经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州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金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按经济规律办事,高度重视支持金融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优化金融运行环境,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深化改革,促进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落实支持措施,为金融业更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一)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加快发展金融产业。

  1.推进国有商业银行体制和机制创新。继续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深化分支机构改革和基层改革,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控制,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抵御风险、自我发展和参与竞争的能力。继续支持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帮助解决其改革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抓好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

  一是发展壮大凉山州商业银行。鼓励支持凉山州商业银行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补充扩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督促和推进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管控制和队伍建设,转换经营机制,大力开展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进一步增强信贷投放能力,逐步发展成为创新实力和竞争实力强的现代金融企业。

  二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消化历史包袱、补充资本、完善股权结构,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和统一法人的组建工作,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各级政府、司法、纪委等有关部门要继续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有效手段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乡村债务、国家公职人员欠贷等。各县市政府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财政直接出资、注入优质资产或划拔土地等方式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和历年挂账亏损,适当减免农村信用社资产处置的相关税费,帮助农村信用社有效化解历史包袱,增强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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