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方案。
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现有山林的经营状况、了解群众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愿的基础上,各县市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县市的改革实施方案报州政府批准,同时报省林改办备案。各村组的林改实施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的2/3以上村民或者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三)组织实施。
由各村组织人员核实山林权属、测量面积和勘测定界、成图,全面落实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后,将结果张榜公示,二榜定案。并将权属落实情况登记造册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登记,由县市政府颁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书。
(四)检查验收。
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工作结束后,由各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五、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组织和服务。
1.要强化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保障。要建立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安排相应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各级财政要把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州财政要给予适当补贴,以确保全州林改任务的完成。
2.要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实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下大力气抓好林权制度改革。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林业局长为主要责任人。落实目标责任制,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凡未按照有关目标责任要求完成任务的,将扣减相应县市林业工程项目及有关资金。各县市要针对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3.要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各地要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群众疑虑,为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要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目标。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局部试点、有序推进的方式实施。
5.要切实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是其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要强化档案流程监管,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切实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