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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对外业区划勘界、林权登记发证、微机录入建档以及林权流转等进行全面验收,总结完善。验收工作由各级林改领导小组组织逐级逐项验收。州将成立督导组,协助省督导组完成各县林改工作的质量检查等工作。

  汶川、若尔盖两县试点工作应按照四个阶段要求,制定2007年10月-2008年底林改时间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人民政府要把林改作为事关林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的战略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省统一部署,州加强指导,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运行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各县应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委、监察、民政、司法、国土资源、农业、地税、工商、农行、信用社、财政、公安、档案、林业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改革。

  各县林业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必须“硬抽人、抽硬人”成立“林改办”,认真做好林改具体协调等各项服务工作。

  乡(镇)、村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乡(镇、村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改具体工作。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积极稳妥地做好林改工作。

  层层建立林改领导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确保林改的质量和进度。切实处理好林改、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高度重视林改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把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于林改的全过程。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深入林改第一线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做好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出现的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确保林改顺利进行。

  (二)专项投入,保障资金

  林改任务十分繁重,各县财政要把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省财政将给予适当补助,州财政给予试点县适当补助,以确保全州林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落实人员,队伍精专

  林改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和社会性很强,需要一支懂政策、业务精、作风实的骨干队伍。各县要站在对事业负责的高度,从大局出发,认真组织好工作班子,严格挑选工作人员。在抽调工作人员时,要选择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作风扎实的同志。同时,要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制,建立责任跟踪和过错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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