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阳市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责任分工
  1市商业局:
  负责加强对全市定点屠宰厂的监管,检查肉品检验是否规范、台账制度是否建立、屠宰厂的环境整治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取缔设施简陋、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卫生保障措施的屠宰场点;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和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
  建立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和召回制度,对屠宰环节发现的病害肉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肉品的质量安全。
  2市动监局:
  以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流通和使用为重点,查禁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疫苗和其他化学物质,加强对执法人员和兽药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
  开展畜牧业生产环节检查。检查畜禽养殖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以及药品和饲料库是否有违禁药品和饲料。突出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养殖过程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硝基呋喃、己烯雌酚、磺胺类、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
  开展畜牧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非法制售兽药行为;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行为;结合防控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开展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检查是否有国家12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定点生产企业以外的非法产品,是否有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分发以外产品。
  开展生猪等动物产品检疫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产地检疫工作,确定9月份为“全市产地检疫突击月”,确保规模养猪场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检疫率达到85%;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检查站建设,严禁无检疫证明、无免疫标识和病死猪进入我市;强化屠宰检疫,严格按《畜禽屠宰检疫规范》(NB467)操作,做到“刀数到位,术式到位,综合判定到位,规范出证到位,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到位”,防止染疫生猪进入屠宰环节。
  3市卫生局:
  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厂卫生。重点检查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卫生设施和卫生防护情况,场所和工具消毒情况,各项卫生制度落实情况等。
  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重点检查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卫生设施和卫生防护情况,原料肉进货渠道是否正规,使用肉品的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加工工具消毒情况和熟肉加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