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7〕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七日
辽阳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猪肉市场流通秩序,确保猪肉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全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任务和目标
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全程监管和集中整治,强化生猪检疫、检验制度,根除私屠滥宰现象,杜绝注水肉和病害肉的非法交易,确保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通过专项整治,建立从生猪养殖、屠宰和猪肉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全面提升猪肉质量安全水平。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达95%;进点屠宰生猪有检疫合格证、耳标等合法标志率达到100%;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整治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商业局牵头,市公安、动监、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协调合作,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执法权限实行拉网式检查,重点对生猪养殖、防疫、屠宰场所、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生产加工、集体食堂、餐饮消费环节实行集中和分散检查整治,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成立辽阳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克柱担任,副组长由市商业局局长解敬担任,成员有市商业局副局长宿文举、市公安局副局长何立、市动监局副局长路宝芬、市卫生局副局长李阳、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秉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銮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4132125),办公室设在市商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宿文举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