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组织督促并检查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市公民安全生产意识。
8组织制定辽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指挥系统,并定期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9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和处理事故,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10责成有关部门建立安全举报制度,公布市长公开电话、电子信箱,鼓励公民积极举报生产安全隐患及严重违法行为。
11加强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设备,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12认真落实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常务副市长
1协助市长做好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向市长负责。
2协调市长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检查会议各项工作的落实。
3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到全市经济和社会稳定工作总体规划。
4督促检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和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
5了解掌握全市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点)的分布、整改措施、监控措施及责任落实情况。协助市长组织制定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并定期演练。
6督促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和惩罚违法行为。
7协助市长亲临现场指挥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8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市长公开电话、电子信箱,鼓励公民积极举报生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
9协助市长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10认真落实市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方面工作任务。
(三)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市长
1协助市长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在履行职责时,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保证有效实施。
3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各种操作规程的建设,并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各种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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