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安排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的通知
(阿府函〔2007〕24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进一步安排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越冬、愉快过年,现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对救灾工作和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安排和部署,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仍有部分群众生活上还存在一定困难。初步统计,冬春期间全州因灾缺口粮困难群众达到2万人,少衣被困难群众6.95万人,部分倒房群众面临过冬困难,10余万特殊困难群体生活需要妥善安排。
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是当前最大的民生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物资到位、工作到位、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切实解决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确保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各县、各相关部门要抽调人员,再次深入受灾地区、深入城乡特困户,逐村逐户核查困难群众生活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和评估,把受灾和困难群众的缺粮、缺衣被以及住房、患病等方面的情况摸清楚。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妥善解决口粮、衣被、住房、医疗、燃料等困难,限期将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手中。要加快灾民倒房的恢复重建进度,力争在明年春节前使所有倒房受灾群众全部搬入新居,对因特殊原因,元旦、春节前暂时不能入住新居的受灾群众,要掌握到户、到人头,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过冬特别节日期间的住房问题,确保不让一户缺粮、不让一人受冻。
妥善安排好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从2008年1月起,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104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5元,五保集中供养月人均补助水平整体提高到200元以上。要及时了解掌握低保、五保户患大病、重病情况和医疗状况,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
三、全面落实本级救助资金,严格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