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宜府办发〔2007〕8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残疾人健康状况有了很大改善。随着残疾人体育工作不断发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日趋活跃。我市十分重视残疾人体育事业,把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给予了政策保障。但我市残疾人体育事业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基础较薄弱,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特别是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残疾人的需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07〕5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残疾人体育是残疾人事业和全民体育的组成部分。参加体育活动是残疾人的重要权利,是残疾人康复健身、平等参与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二)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体育对展示残疾人体育才华,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具有重要作用。
  (三)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思想,激励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四)残疾人体育是具有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等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任务的体育,是我国向世界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彰显人权保障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的重要舞台。
  (五)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上海、北京分别成功申办2007年世界特奥会和2008年世界残奥会主办权,我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呈现突飞猛进的态势。
  二、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领导,把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残疾人体育的投入。
  (二)认真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体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权益。各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和残联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残疾人体育发展形势,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残疾人体育发展规划,组织、引导残疾人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