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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首批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分管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要安排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并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同志负责文件的签收、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协调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文上网交换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科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加强督促检查。公文无纸化传输是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一项重要应用,省政府今年已将此项任务纳入了对市(州)工作的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认真部署,并督促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公文无纸化传输情况进行通报,对签收不及时的将进行批评,对不签收或签收不及时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纳入首批开展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电子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电子公文阅读和办理权限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传阅和办理。建立健全电子公文收发值班制度,对紧急公文和重要公文要及时办理,不得在传输环节延误公文处理时限。对在电子公文传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四)加强安全保密。电子政务外网与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要严格进行物理隔离,并通过网络安全设备与互联网进行逻辑隔离。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要由负责公文无纸化传输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定期更新密码,严防被盗用,确保万无一失。电子公章的管理等同于实物公章。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谁上网、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生网上失泄密和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单位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分管文秘工作领导、文件收文人员名单(姓名、联系方式)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各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与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电话:3263217、3269818)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科(电话:3265649)联系。

  附:全市首批开展公文无纸化传输单位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市首批开展公文无纸化传输单位名单

  一、邀请单位
  市人大办       市政协办       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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