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督促检查。市里要联合成立督导组,县(区)、乡(镇)两级要成立工作组,抽调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农村政策的同志,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改革工作,解答有关政策,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工作质量。县(区)、乡(镇)林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协调力度,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信息报告和交流,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信息月报和定期总结制度,各级林改办每月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林改办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每个阶段结束后上报阶段总结,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林改办要及时通报全市林改情况,交流改革信息和经验。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2007年加快试点,2008年全市推开,2009年全面完成”的目标任务要求,我市林改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充分准备阶段(2007年10月-2008年2月)
1、2007年10月20日-11月10日。按照市委、市政府《林改意见》要求,市林改领导小组完成对利州区(省、市林改试点区)上报的林改意见、实施方案的审查和市政府的审批工作。
2、2007年11月11日-30日。市林改办完成《广元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的审批工作。
3、2007年12月1日-31日。各县(区)成立林改领导小组和林改办公室,选定林改办工作人员,完成本县(区)政府对林改意见,实施方案的审定工作,并作好有关林改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宣传、培训资料、附件、附表以及勘验发证设备、资料、工作经费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4、2008年1月1日-20日。市林改办协助完成市政府对各县区林改实施方案的上报审批工作,并召开全市林改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5、2008年1月21日-31日。各县(区)召开林改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6、2008年2月1日-29日。各县(区)落实林改工作组人员,林改办负责完成各级应参加林改培训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工作。
7、各地在本阶段可提前选定1-2个有代表性的乡(镇)或行政村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林改工作总结经验。
(二)加快试点阶段(2007年10月-2008年4月)
1、2007年10月10日-11月20日。利州区政府在建立林改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按照市政府批复的林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召开利州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区林改办负责完成全区相关领导和参与林改工作组人员的培训工作。
2、2007年11月21日-2008年1月31日。各乡(镇)、街道成立林改机构正式办公,林改工作组进村入户、组织发动,加强宣传、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张榜公示,逐级制定林改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