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补助政策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补助政策的通知
(资府函〔2007〕115号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十一五”时期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现将奖励(补助)标准通知如下:
通乡公路每公里奖励(补助)2 万元;通村公路通畅工程每公里奖励(补助)0.5 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