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资府函〔2007〕111号 二○○七年八月八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函〔 2007〕14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基础。搞好我市污染源普查,摸清全市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少排放,切实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全市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尽快作出安排部署。
二、明确污染源普查的任务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要求,这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07年 12月 31日。普查对象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普查时间安排: 2006年四季度到 2007年底开展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面普查,下半年基本完成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在年底前提供主要数据,作为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十二五”规划的依据。 2009年上半年完成普查的总结验收。
三、2007年的重点工作
按照《通知》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 2007年重点抓好三项工作:第一项工作,宣传动员。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二项工作,搞好普查人员培训。污染源普查量大且面宽,专业性强,因此,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调查队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一定要早计划、早着手组建普查队伍并开展培训,务必于 9月底前完成调查员培训。培训工作的技术指导主要由市环保局和市统计局负责。第三项工作,抓好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及调查工作,为全面普查时的数据核查、排污系数的确定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