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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中小企业融资“五方联动”工作的意见

  2.建立中小企业评级和授信制度。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订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科学适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改进信用评级方法,实事求是地界定信用等级。二是要探索中小企业资信与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相结合的制度,必要时将借款企业与企业经营者家庭合并为一个社会经济单位进行信用分析,全面分析其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作为发放贷款的评判依据。三是对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借款企业资信评级结果,要作为重要的贷款参考依据积极予以采信。四是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中小企业授信额度。
  3.加强信用担保合作。指导和促进担保公司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增强实力,提高信用,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对担保公司的认可度,力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比例放大到1:5- 10 倍。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担保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
  4.中小企业积极履行义务。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信用促进会组织的会员企业互联、互保活动,主动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积极参加市经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守合同、重信用,按时清偿各类到期债务,培育企业信用。
  (三)健全配套服务体系
  1.壮大担保实力,完善担保体系。一是壮大中小担保公司资本实力。主要通过扩大企业入股等方式,增强担保公司资本金,企业按贷款有效担保额的10%参股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二是完善担保体系。市经委、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办函〔2006〕182 号)要求,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作用,引进、发展商业性民营担保机构,鼓励发展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改善担保行业发展环境,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2.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坚持按照“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统一标准、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强金融知识、信用知识的宣传,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和完善企业信用征集信息系统建设。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求,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工商、税务、银行、司法、国土资源、房管、环保、安全、通信、质监及水、电、气等部门、单位中小企业信息的联网和共享。三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充分利用“资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库”和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的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引进独立评级机构,开展市场化信用评级。四是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债权。
  3.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融资担保、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科技创新、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政策法律等服务。二是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业监督和管理,对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的中介评估机构,要坚决予以严惩,逐步建立权威、规范的信用评级机构,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公正,提高中介机构的公信度。简化抵押、评估、公证等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合理确定抵押登记和公证期限。三是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禁止多收费、乱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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