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
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是社会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使用者。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依据金融业征信标准建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和外汇管理的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全市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信贷征信部门要依法采集企业和个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基本信用档案,创新支持农村循环经济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信用评价机制和信贷机制,提高“三农”对金融资金的吸纳能力,促进新农村金融经济协调发展。大力推动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户的创评活动,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川办函〔2006〕44 号)、《
资阳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资阳市中小企业融资“五方联动”促进办法(试行)》的要求,本着“共享、充实、提高”的原则,切实抓好中小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为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持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典型培育,促进金融机构对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增加金融投入,提供多形式的金融产品服务,形成金融机构和企业互惠共赢的格局。
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信用评级体系,规范评级机构执业行为。辖区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内部和外部评级相结合的机制;推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满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商品市场对信用评级产品的需要。人民银行、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加强合作,研究建立信用评级长效机制。
五、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稳妥有序对外开放
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推行政务公开,各级各部门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逐步建立以信用征集、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监管,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其诚信度和公信力。在严格监管、完善制度、维护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循序渐进、稳步适度地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推进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改善地方信用环境,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