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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五、强化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市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加大社会保险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的单位,必须按国务院第258号令和259号令及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有关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认真完成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市劳动和社保局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履行职责,研究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特别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指导,分类推进,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重点单位和人员按规定参保的衔接落实工作,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行为;市财政局负责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对未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的单位核减相关费用;市地税局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的同时,督促企业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对应参保而不参保、不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地税部门可不发给营业发票;市工商局在负责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年审时,要将企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作为登记注册、年审的内容之一,并在全市各工商年审窗口为劳动和社保部门提供相关场所,使社会保险登记与工商登记年审工作同时进行,对未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不予办理工商年审手续;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外来务工人员的有关资料,并协助市劳动和社保局督促其依次参加社会保险;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市审计局负责将社保基金缴费情况作业每年计划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实行征缴审计;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市社会团体、社区服务组织相关资料,配合做好社会团体及社区服务组织的参保工作;市外经局负责提供全市外资企业的相关资料并动员全市外资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市编办负责提供全市各类已登记的事业单位及社会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各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动员、落实辖区内企业及事业单位的参保工作;市委宣传部作为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市总工会负责动员、组织各级工会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宣传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将参保缴费事项列入《集体合同》内容,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管理形式对参保缴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工会要配合劳动和社保部门对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行为进行督查,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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