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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绵府发[2007]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并已成为威胁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制约了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到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客观需要。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努力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实施惠民行动,切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围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的基本任务,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从源头上减轻农村生态与环境的压力,切实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总体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使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农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基本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使农村“脏、乱、差”的现象得以改善,有力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2010年,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达到80%以上;完成3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示范工程;建设10个重点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成6个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实施一批乡村工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20处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2处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l0个省级生态村和1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新建沼气池14万口;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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